【now新聞台】美國加州勞工委員會裁定,透過手機提供電召汽車服務的優步公司,它的司機是公司的僱員而非獨立的合約夥伴,預料裁決勢將衝擊優步在全球的業務,甚至影響其他同樣透過手機提供服務的公司。
居住在三藩市的貝里克於去年九月向加州勞工委員會投訴,指七月到九月期間,透過優步接載乘客,每星期工作60至80小時。她覺得自己實際上是優步的僱員,要求優步支付她擔任司機時的開支。
委員會裁定,為優步工作的司機是僱員,理由是司機要遵從由優步訂定的僱用條件。優步既提供包括手機在內的謀生工具,亦一直監控服務、篩檢司機,將評分低的司機淘汰,反映雙方並非只是合作,亦不符合公司聲稱只是為獨立司機提供的中立科技平台,因此下令優步要向貝里克支付包括道路通行費等開支,合共4100多美元。
優步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指裁決並無約束力,只適用於某一名司機,甚至違反委員會在12年的裁決。當時委員會指,另一名優步司機因為可以自行安排工作時間,裁定他是獨立合約工。另外有五個州份,包括佐治亞州和得克薩斯州,都認為優步司機是合約工。
今次勞工委員會裁決的適用範圍只限於加州,但難保其他地方的司機會仿傚,力爭僱員身分。如此一來,優步或需支付大筆薪酬、稅項及福利金。以業務遍及全球五十多個國家計算,涉及的金額將是天文數字,勢將影響優步估值近五百億美元的業務。
裁決的影響範圍並不只如此,不少公司與優步一樣,依仗高科技優勢,透過互聯網及手機應用程式急速發展,裁決對它們亦影響深遠。
如何界定獨立合約工和僱員,多年來一直爭議不斷。有人認為,所謂合約工應屬自由身,但如果工作時行為受監管,就應屬僱員身分。有美國參議員認為,政府是時候重新界定僱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