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弗格森市的騷亂有平息迹象,但其實並非警方應對強硬和有效率,相較八月時,即槍擊案後一輪騷亂,今次警方已克制了許多。
回顧八月時,弗格森市爆發長達近十天的嚴重騷亂,一度進入緊急狀態和實施宵禁,期間警方的清場手段非常強硬,不僅出動催淚彈,更使用橡膠子彈、閃光彈、煙霧彈等,有電視台拍到警員直斥示威者是畜牲,甚至有記者遇襲和被捕。
當局的鎮壓手段備受抨擊,有評論指,警方動用重型裝備具挑釁性,引發一種名為武器效應的現象,即當示威者眼見警方武器升級,增強了侵犯心理,激發暴力行為。
汲取上次的經驗,弗格森警方早在大陪審團決定是否起訴警員威爾遜前已做足準備,包括與計劃發起示威的團體開會,雙方「約法三章」,定出多項規矩,對於示威規模和警方會如何回應達成共識,讓警方有更全面的部署。
結果,雖然市內多處有縱火和搶掠,但警方很多時可以相對輕易地驅散人群,甚至當示威者佔據公路時,警方亦沒有即時介入阻止,亦無出現大規模拘捕行動,表現克制和容忍,令局勢沒再進一步升級。
弗格森警方今次對付騷亂的手法,可能值得許多正面對示威浪潮的城市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