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福建男子念斌被控下毒殺人,八年四度被判死刑最終被判無罪。這宗擾攘八年的投毒案,正正發生在曾任公安部長的周永康批示「命案必破」的時期。在2004年5月,當時的公安部部長周永康作出「命案必破」的批示,公安部隨後撥出三百萬人民幣,獎勵和補助破獲重大命案的公安機關。
在周永康的批示下,福州市公安就偵查命案建立八大機制,包括要全程錄下審問過程,防止疑犯推翻證供,確保命案起訴率達到百分之一百。
在「命案必破」的聖旨下, 念斌被指下毒的案件,警方只是用了十二天便宣告偵破。不過,諷刺的是,念斌在福州市檢察院的審訊中推翻供詞,指是被警方屈打成招,而警方又沒法向法院提交完整的問話錄影片段。
念斌最終逃出鬼門關,亦全靠死刑覆核的特殊審判程序。根據《刑事訴訟法》,凡是判處死刑的案件必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只有經過覆核並核准的死刑判決,才具法律效力。一旦在死刑覆核中認為案中有疑點,不同意判處死刑,可以發回重新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