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致裁定,總統奧巴馬兩年前繞過國會任命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3名委員,行為是違法,奧巴馬對裁決表示非常遺憾。
奧巴馬在2012年1月援引憲法規定,總統可在參議院休會時行使任命權,任命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3名委員。聯邦最高法院9名法官一致裁定,當年的做法超越總統權限。
他們指出,奧巴馬作出任命時,國會實際上並未正式休會,並稱總統的休會任命權只予他在參議院休會10日或以上時使用,而非用作解決黨派歧見、避免任命被否決的工具。
不過,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數,推翻下級法院早前裁定,總統的休會任命權只可在每年一度的正式休會期行使,而且只可任命休會期間出現的空缺。新裁決令奧巴馬仍然保留一定的休會任命權。
白宮發言人表示,奧巴馬對最高法院的裁決感到非常失望。奧巴馬曾表示,當時的任命是適當,雖然參議院名義上每3天開會一次,但其實參議員當時已經外出休假。
今次案件源自一間水樽公司Noel Canning,不滿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一項對公司不利的裁決,入稟控告委員會法定人數不足,原因是有3名委員是奧巴馬不合法行使休會任命權委任。
有工會律師預料,將有逾千宗涉及該3名委員的裁決,有可能要重新審查。共和黨自11年5月開始,安排一名議員現身國會,令參議院經常處於會期,阻止奧巴馬運用休會任命權。
奧巴馬自08年上任以來,共行使32次休會任命權;不過,已經較其前任,包括喬治布殊、克林頓、老布殊、列根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