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監管機構指,三大評級機構於編制主權債務評級時,存在過失行為,未符合歐盟的標準,若在評級上不作出改善,或要被罰款。
標準普爾、穆迪及惠譽三大評級機構,2011年向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註冊,受管理局的直接監管。管理局調查了這三間評級機構,在今年2月至10月期間編制主權債務評級的操作流程,發現他們在公布評級前未有將評級決定保密,又違反與評級機構本身有利益衝突的守則、及出現拖延公布評級的情況等。
管理局主席指,三大評級機構必須實施補救計劃,根除以住的不當做法。
而由下月起,歐盟亦有新法規,評級機構只可根據提前設定的日期,公布主權評級變動。
前年歐債危機高峰時期,希臘和歐盟重新協商援助協議期間,標普調低希臘的主權評級,令主權評級成為政界的抨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