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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交所表示,正在推進的上市機制改革,同步升級懲罰機制。
港交所上月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建議諮詢市場,港交所上市科首次公開招股審查聯席主管劉穎接受內媒訪問時指,諮詢文件建議容許所有新上市申請,可透過保密形式提交,她又強調,不論是公開遞交或保密遞交,審核標準完全一致,保密遞交通過上市聆訊後,仍須公開招股書,讓投資者有足夠時間了解公司。
劉穎又稱,在容許保密遞交的同時,亦建議加強懲罰,除現有的退回機制外,若申請材料不達標,過去僅披露保薦人名字,今次建議是公開整個安排上市的專業團隊,包括律師行、會計師名稱。
此外,劉穎指,今年已收到的新上市申請逾220家,有差不多40家公司已成功在港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