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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允許銀行將銀團貸款的餘額或承貸額部分轉讓。
金監總局發佈《銀團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允許銀行將銀團貸款的餘額或承貸額部分轉讓,但只能以未償還的本金和利息,整體按比例拆分形式進行;辦法並豐富了銀團籌組模式,優化分銷比例、提升開展銀團貸款業務的便利性。
金監總局表示,有關辦法能夠進一步活躍銀團貸款二級市場,釋放沉澱的信貸資源。辦法同時明確了監管導向,要求銀行開展銀團貸款業務,要更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同時有效防範化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