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Now新聞台】政府即日(30日)起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展開為期30日的公眾諮詢,涵蓋5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建議訂立「境外干預罪」,擴大「煽惑叛亂罪」的涵蓋範圍等。
行政長官李家超說:「我宣布政府今日正式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
相隔22年,政府就《基本法》23條再度進行公眾諮詢,將訂立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現行的普通法罪行轉為成文法,涵蓋《國安法》未處理的5種罪類。
第1類是叛國行為,將完善現行條文,例如危害國家安全分子、參與涉及境外勢力操練。
第2類是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將完善現時的刑事罪行條例,涵蓋對象由現時僅針對警員等,擴闊至包括制訂與執行政策、維持公共秩序的公職人員,並引入「叛亂罪」。
第3是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禁止非法獲取、管有及披露國家秘密,並將法例涵蓋現代間諜活動,例如境外勢力透過代理人發布虛假或誤導訊息,禁止參加、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境外情報組織利益。
第4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將新增罪行,針對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第5是境外干預及組織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將訂立「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透過不當手段干預特區或國家事務,包括特區選舉、立法和司法機關決定,損害中央及特區與任何外國或中國任何其他地區的行為。
李家超說:「我們不是針對個別國家,其實是保護自己。世界應該和平共處,所以不希望別人來犯我們,但必須要保護好自己,當別人真的犯我時,有充分法律基礎去處理。」
政府強調,23條的案件只會在香港審理。
李家超說:「我們建議的立法是不會涉及將在香港被捕的人送往內地,這一點很清楚。這次立法是處理香港的活動,在香港受審,一切都是根據香港法律。」
諮詢文件會在保安局網站公布,政府指會舉行多場講解會,包括針對外國領事及商會進行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