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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內地推港澳居民購買大灣區城市房產結算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便利港澳居民購房業務辦理。
指引表示,港澳居民可以將境外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匯往境內貸款帳戶,用於償還境內按揭貸款,貸款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後,將不超過月供或提前還款規模的人民幣資金,劃入港澳居民境內貸款帳戶。
至於匯入償還按揭貸款的人民幣資金,不納入港澳居民向內地同名銀行帳戶,匯入匯款每人每日最高限額管理。
此外,指引又顯示,若港澳居民購房交易不成功,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二手房買賣雙方,應將對應的購房貸款原路退回。
指引適用於港澳居民個人購買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8市的新建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將於2月26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