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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碧桂園預期,無法如期履行境外債務款項的償付義務。此外,佳兆業集團則表示,一旦集團清盤,債權人將可取回的資金不足5%。
內房民企碧桂園完成整體境內債展期後,債務違約危機仍然存在。
集團公布,至今未支付某債務項下本金4.7億元人民幣的到期款項,並估計無法如期或在寬限期內,履行所有境外債務款項的償付義務,或導致相關債權人採取強制行動。
碧桂園表明,處置出售資產面臨重大不確定性,流動性於中短期持續緊張,亦難望於短期內迅速補充足額現金,以改善流動性,集團現金狀況仍顯著受壓。
亨達財富管理董事總經理姚浩然說:「整體內房市場不算太好,而房企本身財務狀況並非太好時,情況只會更差,因此,短期需要重組或展示一定還債能力,在債務重組方面,債權人可能才會較易接納,但現階段有一定難度。」
此外,碧桂園賣樓亦承受明顯壓力,集團懇請債權人給予時間,制定可行的最佳解決方案,亦聘請了財務顧問,以積極推進境外債務管理措施。
不過,即使債權人申請房企清盤亦可能無補於事。
據《路透》報道,佳兆業向法院提交的聲明指,在清盤情況下債權人收回的資金將少於5%,並指集團現金與短期債務比率為0.02,現金流已資不抵債。
不過,佳兆業的律師指,已申請撤銷有關呈請,並指集團跟原告債權人的債券合同,屬於內地法律適用範疇,債權人無權在港向集團啟動清盤程序。
法官要求雙方於28日內提供專家證據,證明原告是否有權就佳兆業未支付1.7億元人民幣在岸債券,而向香港法院申請清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