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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競委會發現兩個網上外賣平台對合作餐廳施加限制條款,或妨礙新成立平台進入市場,亦影響消費者權益。
一場疫情令消費者更依賴外賣,目前,本港兩大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市佔率合共逾90%。
競委會的調查發現,兩個平台跟餐廳訂立的協議存在損害競爭的條文。
Foodpanda及Deliveroo分別列明,若餐廳只跟單一平台獨家合作,會向餐廳收取較低佣金,不過,一旦餐廳希望同時跟其他平台合作或會面臨懲罰。
此外,餐廳對外賣的定價亦受限制,兩個平台均禁止合作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為同一款食品設下較低價格,即餐廳希望售價便宜一點都不可以,Foodpanda更連餐廳於其他外賣平台的售價亦設有限制。
競委會認為,Foodpanda及Deliveroo或妨礙新成立或小型平台加入競爭,損害餐廳及消費者權益。
經交涉後,兩個平台均提出修訂條款承諾,即使餐廳日後跟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獨家合作獎勵,餐廳可以更易轉換平台,並會刪除價格限制條文。
競委會稍後會決定是否接受兩個平台的承諾建議,公眾可於6月15日或之前提出意見,一旦接納,兩個平台須於90日內修訂協議,並通知合作餐廳,新條款有效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