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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金融管理局對4間違反打擊洗錢條例的銀行採取紀律處分,合共罰款逾4400萬元。
金管局表示,建行亞洲、中國信託香港、工銀亞洲及瑞銀香港分行,未有透過恒常客戶盡職審查,履行持續監察業務關係的責任,處以合共4420萬元罰款,並按需要發出糾正違規情況命令。
金管局助理總裁朱立翹表示,上述4宗個案於《打擊洗錢條例》生效後發現有關缺失,當時銀行業界對條例掌握有限,至今銀行業界已顯著加強金融罪行相關法例合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