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民間借貸糾紛,開始波及信託產品。工商銀行作為託管人銷售的一隻信託產品,融資企業是一間山西煤企,因民間借貨引發訴訟,可能欠債達50億元人民幣。
過去兩年內地信貸緊縮,內地銀行賣了不少理財產品,部分是由有融資需要的民企,透過信託公司發行,以銀行作為託管人及銷售渠道,一年九至十厘的回報,對存戶來說頗為吸引。
不過,內地民間借貸糾紛,亦開始波及這些信託產品。山西民營煤企振富能源,去年透過內地中誠信託,發行了三年期信託產品,工商銀行為託管人,集資30億元人民幣,用於煤礦改造。
但在今年第二季,振富有三單訴訟,全部因為民間融資引起,而這些民間融資,全部沒有列入財務報表。有報道指,振富實際控制人王平彥,已被警方控制,債務可能達50億元人民幣。中誠信託發公告指,正在核查振富財務報表以外的民間融資,當地政府也牽頭成立小組處理事件。
內地近年要求淘汰小煤礦,逼使煤企要進行併購,加上礦場技術改造要求,令煤老闆資金需求大增。有山西的資產管理業界人士指,當地煤企涉及民間借貸非常普遍,因為當地不許煤企用採礦權,作為抵押向銀行借錢。
他認為,振富的信託產品不能還本付息的機會很微。信託公司通常會代墊產品資金,亦應會有資產管理公司願意承接信貸產品。
而工商銀行作為託管人,在事件中,工行雖然不需承擔財務風險,但投資者透過工行購入有關產品,對工行的聲譽,必會構成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