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開徵「空置稅」,向空置一年的一手樓單位徵收額外一倍差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認為,發展商有多個方法避稅,而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則認為,發展商可把稅額轉嫁消費者,最終無助增加房屋供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六月宣布研究開徵「空置稅」,事隔一年多,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政府建議修訂《差餉條例》,獲發入伙紙的單位如一年內未被租出,政府會額外徵收一倍差餉。條例亦列明,發展商的相關公司及團體都會被視作「初持者」,以免發展商藉「左手交右手」避稅。
政府指,截至去年三月底,市場有約9000個已落成但仍未售出的一手單位,認為開徵「空置稅」足以向市場發出強而有力的明確信息。
有商界則認為,空置稅未必能增加供應,更可能會推高樓價。
草案列明,發展商須每年申報單位狀況,假如作虛假申報或意圖避稅,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條例草案周五會刊憲,待立法會復會後首個大會首讀及二讀,政府建議草案通過後三個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