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民間融資問題,促使總理溫家寶提出溫州金融改革試點,溫州的民間融資混亂,當地有一宗可能成為全國最大規模的非法集資案。
距離溫州市區150公里的泰順縣,當地民企立人集團在民間融資超過50億元人民幣,金額多過全縣一年的生產總值,但資金鏈斷裂,不能還債。
縣城不少街坊都有親戚朋友,借錢予立人,涉及村民太多,幾乎可以用「全民炒錢」來形容
借貸的月息五分,即五厘,年息相當於60厘;而月息一毫子,相相當於年息120厘。
立人集團,過去十多年,都透過這間育才學校,在民間集資,部分投資房地產及內蒙古煤礦。原本定期發放利息,但去年10月底,公司突然指有財務問題,停止派息。
住在縣城的朱先生,就有借錢予立人,早前兒子在育才讀書,放了10萬元在學校作為教育經費,每個月有兩厘息,即年息高達24厘,每半年派一次。過了兩年,他原本希望提錢出來,但公司要他繼續把錢放在學校,月息加至三厘,他去年7至8月,先後共投資34萬,10月就出事。
縣政府已經接管立人集團資產,希望透過拍賣、轉讓,盡量保障債權人權益,公司董事長亦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有學者指,事件反映內地金融制度有問題,民間借貸不應一刀切全部杜絕。
規範民間融資,是今次溫州金融改革的主要目的,國務院提出十二項任務,希望引導民間資金,同時解決民企融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