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證監會告誡投資者須防範加密貨幣風險。
證監會於去年9月發出有關首次代幣發行(ICO)聲明後,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及ICO發行人採取監管行動,先後致函七家位於香港或跟香港有連繫的交易所,警告不應在未領有牌照下,買賣屬於證券的加密貨幣,這些交易所大部分已確認未有提供交易服務,或已即時採取糾正措施。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會繼續監察市場,必要時會採取執法行動,並促請市場專業人士妥善把關,以防止欺詐或可疑集資活動。
此外,證監會再度提醒投資者,跟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及投資ICO時,必須防範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