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康宏環球再度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前主席王利民,以及前行政總裁麥光耀和兩家公司,指王利民等人以一家名稱類似的公司,假冒康宏環球不當轉移客戶及生意機會。
康宏環球繼上周二入稟24名人士及四家公司後,再度入稟法院,今次第一及第二被告分別是前主席王利民和前行政總裁麥光耀,第三及第四被告則是康宏證券投資公司及鼎成證券。
入稟狀指,王利民及麥光耀不當地將康宏環球的客戶及生意機會,轉移至康宏證券投資公司,而這家公司並非康宏環球的附屬公司,而是以王利民等人作為董事的私人公司,這家公司利用康宏環球的名稱及標誌,甚至電郵域名,假冒跟康宏環球有關係,並向公眾出售高風險的垃圾債券,以及可能未被規管的結構性金融產品。
此外,被告又不當地將康宏環球支付的逾4500萬元配售費,透過鼎成證券轉移至第三被告,即康宏證券投資公司。
康宏環球向被告追討損失,並要求禁制康宏證券投資公司的不當假冒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