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康宏環球向高等法院入稟控告執行董事曹貴子、前主席王利民等28人或公司,在配股集資等行動中不當轉移資金,要求賠償損失。
康宏管理層形容,集團被「跨公司集團」騎劫兩、三年後,康宏向高等法院入稟,控告執行董事曹貴子及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現時被暫停職務的康宏主席王利民、副主席馮雪心、執行董事陳麗兒,以及傳出被捕的康宏前行政總裁麥光耀等28人或公司,要求賠償損失。
入稟狀指,曹貴子於2013年開始,逐步安插自己人在康宏出任不同職位,在2015年的配股行動中,獲配售股份的其中六名聲稱獨立人士,其實跟曹貴子有關連,集資聲稱籌集約40億元,但集團實際獲得的資金遠低於這個數目,其中有近10億元以可疑途徑,包括貸款回流至曹貴子相關人士。
至於康宏主要股東,佳兆業集團主席郭英成兒子郭曉群,現時在康宏持股近30%,而郭英成及曹貴子有不少關連,其後佳兆業一名譯音姓陳的高層人士亦增持康宏股份,來源是來自兩名聲稱獨立人士郭曉群及陳姓人士,結果合共持有康宏37.17%股權。
入稟狀指,這些股份均涉及曹貴子有預謀的安排,以掩飾此前的不當行為。康宏要求法院裁定有關股份配售無效,這些股份亦需作廢,在這些行動前需禁制郭曉群等人,行使投票權及轉讓股份。
此外,康宏又要求法院宣告曹貴子等人違反誠信及法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