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本港近年除興起納米樓外,特色單位設計亦大不如前,有新樓平台較一般露台細,亦有平台比單位實用面積大,有業內人士指,這是樓價高企及政府收緊發水比例下,發展商為托起項目呎價衍生出來的「特色單位」。
根據樓書顯示,這個是平台,這個亦都是,這裏面積僅數十平方呎,發展商亦稱之為平台。
近年落成的新樓,除單位愈起愈細外,平台面積標準亦每況愈下,有新樓平台連露台都不如,亦有平台較單位室內面積還要大。
這類「特色單位」的出現,跟地價、樓價高企,以及政府收緊發水比例有關。
以香港仔一個剛落成的新盤為例,面積約230平方呎的一房單位,連40呎平台,售價494萬元,呎價逾21000元,同一座樓上的單位沒有平台,但有逾20平方呎的露台,售價471萬元,呎價逾18000元,兩者呎價差距達15%。
根據現行建築物條例,的確未有規管平台及天台等定義和面積,有測量師表示,現時新盤的確有濫用這些特色設計的情況,提醒買家不要被這些形容詞,以及發展商的銷售手法誤導,亦要留意購入特色單位,住戶所佔的業權分數較多,換句話,攤分管理費亦較高。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表示,現行的銷售條例,未有界定何謂特色單位,條例只要求賣方在樓書及價單中,獨立列明單位、露台、工作平台及平台面積,而單位設計及內部間隔並非條例規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