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com體育】2018/19年球例已全面加入VAR的使用協定(Protocol),所有裁判員使用VAR作出Review時有一定指引。上期已提及,在「清楚及明顯失誤」或「遺漏嚴重犯規」的4個相關事件中,VAR才可提出協助。
撰文:羅碧芝|國際女子足球裁判
其實VAR在房間內,對整場賽事的以上事件自動運作檢查,當與主裁判決定有分歧時,才會聯絡主裁判提議Review個別事件。最後決定使用VAR與否,以及最後對事件的決定,都只有主裁判1人。
即是說,若有遺漏直接紅牌情況,主裁當場未有察覺,根據使用VAR原則,因VAR在房內已檢查所有直接出示紅牌情況,此時會立即通知主裁,主裁就會決定使用VAR,主裁可以聽取VAR提議或自行前往電視機前觀看重播片段,然後作最後決定。
若事件不涉及入球或不入球、12碼或非12碼、直接紅牌、錯誤確定身份或遺漏嚴重犯規,即使裁判團隊有錯誤,VAR都不會騷擾主裁執法。
至於,有很多觀察對於使用VAR時,要等候的時間較長,批評VAR的實用度。其實球例清楚寫明,Review的過程沒有時間限制,準確度比速度更為重要,因為VAR目的是為了更公平地執法賽事,若加設時限只會令裁判團隊增加壓力。
上期重溫【足球芝道】VAR使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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