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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例准分階段領強積金

政府建議修例准分階段領強積金

【now新聞台】政府計劃修訂強積金條例草案,建議容許退休人士可分階段提取強積金,並讓末期病患者可提早領取強積金。

現時年滿65歲人士,只可一筆過提取所有強積金。政府建議修訂條例草案,容許年滿65歲及提早至60歲退休的人士,可每年最多四次分階段提取強積金,每次不少於5000元,其間受託人不可收費。

末期病患者,如果由一名西醫或中醫簽發證明書,證明預期壽命只有一年以下,亦可提早領取強積金。

積金局表示在2011年底進行諮詢,有九成市民支持修訂。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下月將會討論建議,修訂條例草案最快七月提交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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