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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智庫】何謂百年一遇

【新聞智庫】何謂百年一遇

【now新聞台】三月三十日晚,香港天文台一小時內先後發出黃色、紅色、黑色暴雨警告。渠務署署長鍾錦華形容,那場大雨是二百年一遇,不過大家可能質疑,天文台都只是成立了百多年,為何會得出「二百年一遇」的結論?

原來我們經常在新聞報道中,見到「五十年一遇」、「百年一遇」,甚至「千年一遇」這些字眼,都不可以單靠字面理解。因為「百年一遇」的意思,並不是每一百年才出現一次。

百年一遇的英文,是100-YEAR-EVENT。這個術語始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當時的國家洪水保險計劃,用年度超越或然率AEP作風險評估,定出防洪標準。

所謂「幾多年一遇」,只是統計學上的概率,例如百年一遇的洪災,即是在任何一年,發生這種程度的洪水,機率是百分之一,它的年度超越或然率就是1個巴仙,平均的重遇期,是一百年,但不代表一百年內只會發生一次。

如果香港三月三十日下暴雨真是二百年一遇,即是發生的或然率是百分之0.5,但不等如未來二百年都保證不會再下這場暴雨,只是今年再遇的機會少於百分之0.5,但到明年,機率同樣是百分之0.5。

又好像某人在一條村莊裡,居住了五十年,期間他會經歷大約五次「十年一遇」的大雨,但這五場暴雨,不會準確地每隔十年便發生一次,而是可能會不定時地,在這五十年內發生。

究竟「百年一遇」即是發生得有多頻密?又是否罕見呢?

科學家收集得愈多年的數據,即是觀察時間愈長,統計出的概率便會愈加準確;而且不同地區,發生「N年一遇」事件的概率,是互相獨立。像內地,每年不同地方都會發生多宗「百年一遇」的洪水、高溫等,其實都不是甚麼新鮮事。

有評論指,「N年一遇」在字面上看來容易引起誤導,加上近年氣候變化,氣象預測愈來愈困難,這類字眼亦變得無什麼意義,應該少用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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