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視流動電視爭議,通訊辦再度回應,指發放合法訊號是持牌人的責任,不是當局和用戶的責任,認為王維基混淆兩者角色。通訊辦強調,寧願被批評做法官僚,亦不想被指有法不依。
流動電視爭議不斷,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聯同數名通訊事務管理局委員,再次開腔回應近日外界的批評。利敏貞多次強調,法例一天不變,通訊辦作為規管機構,都要依照法律辦事,不會妥協。她又批評,王維基混淆角色,不應把守法這個基本的責任推給政府和用戶。
王維基指,通訊辦設陷阱給港視,又說自己走投無路,不過利敏貞不同意,強調提出了好多,符合法例的方法比港視參考。她強調,只有大廈公共天綫兵領牌照,通訊辦有權執法;全港九萬幾幢用魚骨天線接收信號的住戶,目前不需領牌照,通訊辦無可能強迫他們加裝過濾器。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本月27日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流動電視,已經邀請了通訊辦和港視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