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政事務局建議,向阻街的食肆及店舖引入定額罰款,罰款額可參考亂拋垃圾的1500元。如店舖沒有改善,執法人員可在同一天重複發出告票。
入夜後,不少食肆將桌椅放出門外,部分店舖亦將貨物放出門口,對途人造成不便。現時,執法人員看到這樣的情況,即可發告票,再由法庭判罰款,最高罰款額是5000元。
由於有通知期,店舖有充裕時間收回阻街貨品,執法人員亦需證明店舖阻街的貨物涉及買賣。因為舉證困難,法庭判處的罰款額平均低於600元。
政府建議修訂法例,在定額罰款中加入阻街一項,執法人員可即場向違規的店舖或食肆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告票,金額可參考亂拋垃圾的1500元。
民政事務局初步建議,由食環署和警方執法,又會按區議會建議,優先打擊地區黑點。至於修訂會否影響地區特色,局方指要聽取區議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