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訛稱意外後失業騙保險罪成 司機訛稱意外後失業騙保險罪成 2014年3月7日 13:35 【now新聞台】一名貨車司機於交通意外後受傷,向保險公司虛報失業半年騙取保險金,欺詐罪名成立,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52歲姓張的中港貨車司機於2010年發生交通意外受傷,之後向保險公司報稱意外後失業半年,以索取64000元保險金。警方接報調查,翻查出入境記錄後,證實司機於意外後仍有工作及收入,涉嫌向保險公司作不實陳述,騙取保險金,被控意圖欺詐罪成,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警方指被告行為屬嚴重罪行,亦影響保險界的保費調整,會高度重視,但未見同類案件有上升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