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被判聚眾擾亂公眾場所秩序,罪名成立,判監4年。
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表示,中央一方面倡議反貪腐,但卻打壓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許志永,做法自我矛盾。何俊仁認為,許志永只是呼籲家長,在公眾地方拉橫額,表達意見,不認為這是擾亂公眾秩序行為。
時事評論員袁瑋熙認為,許志永被裁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但他活動的地點是教育部等政府部門外,法律上一向不算公共場所,反映當局想透過今次案例,為公共場所劃設定義。他又認為,新一屆中央領導層,既想下放權力給社會組織,協助管治,但另方面又要插手控制及打壓,做法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