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警方解釋連日不拘捕因欠證據

警方解釋連日不拘捕因欠證據

【now新聞台】涉嫌虐待印傭的44歲女僱主被警方通宵扣查,警方解釋,連日來不拘捕女僱主因為證據不足,直至日前另一印傭報案,才將女僱主列入監察名單,得以在機場截獲她。

被捕的44歲女僱主姓羅,報稱是家庭主婦,通宵扣查期間一度報稱身體不適,送到將軍澳醫院檢查,到凌晨一時多押返警署。

警方指出,女僱主昨日下午4時在香港機場被捕,當時她和朋友正準備去泰國,在機場出境時,被入境處人員截獲。

警方星期日接到另一名印傭報案,才將女僱主列入監察名單,在機場截到女僱主。警方解釋,因為一直不夠證據。

受虐待的印傭本月9日離開香港時,在機場被同鄉發現遍體鱗傷因而揭發事件,印尼駐港總領事館介入及報案。

警方已將案件列作傷人案,並將兩宗案件一併調查,同時聯絡其他曾服務同一僱主的外傭,提供資料。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