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發表雜貨市場零售報告,發現大型零售商及超市涉嫌以多種手法向供應商施壓,構成反競爭行為。消委會建議,競爭事務委員會在競爭法生效後調查。
消委會在2012年以問卷訪問業內人士,了解連鎖超市的佔有率。發現百佳及惠康在食品市場的佔有率分別為28%及34%,加起來超過六成,但很難說是否構成壟斷。雖然無法證實是否壟斷,但消委會的調查就發現,超巿有向供應商施壓之嫌。
消委會以不記名問卷,訪問超過40個食品及日用品供應商。約一成七的供應商指,曾經被大型超市或零售商反對供貨給其他商戶,四分一的被訪者被要求在合約中加上條款,需要得到零售商批准,才可以賣貨給其他顧客。
部分零售商訂定新合約時,更會透過電郵向供應者施壓,要求取得貨品的獨家銷售權,亦有零售商以中止交易作威脅,要求供應商阻止其他商戶以低價售貨,有間接控制價格之嫌。
另外,四成六受訪者要分擔零售商涉及他們產品的全部廣告費,九成供應商指要付上架費。
消委會承認,即使已經通過的競爭法,都無列明哪一種行為違反競爭,要待具體的細則推出,才知道可否針對這類行為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