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要求撤銷遺產和解協議的申請。
霍家成員並沒有出庭,代表長房長子霍震霆的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指,霍震霆在爭產風波中,沒有偏幫任何一方,只是希望糾紛盡快解決,他曾調停但不成功。
黃仁龍表示,地價超過二百億的南沙項目,四分之一股權由霍英東基金擁有,霍家各房在去年簽署和解協議時,已知道每年要從基金預留一部分金錢作慈善用途,其餘的才平均分配給長房各人。不過,有人希望基金可用作分配給後人的錢可盡量增加。
黃仁龍又指,各房簽署和解協議時,都有律師團隊協助。若果霍震寰隱瞞南沙項目的權益,代表律師沒有理由不發現。霍震宇應該一早提出反對,而不是在事後委託核數師調查,反映當時霍震宇並不重視南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