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主席黃坤以及前副主席劉夢熊等四人,被廉署控告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控方指仍需更多時間調查,又說不排除加控更多罪名,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再提堂。
劉夢熊及黃坤分別到庭應訊,兩人神情輕鬆。
控方指,控罪嚴重涉及金額達5億元,影響到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且涉及公眾利益,要求將劉夢熊及黄坤的保釋金,由100萬增至500萬,並交出旅遊證件。
黃坤自辯時稱,廉署上星期五提出100萬保釋金,對控方出爾反爾感憤怒。他作為上巿公司主席經常要出境,扣押旅遊證件不利公司,認為未定罪就扣押證件,是不公義和濫用權力,令香港成為一個權治社會。
劉夢熊的代表律師指,將保釋金增至500萬,幾乎等於不讓他保釋。劉夢熊在庭上要求發言,稱已經負債累累,要向朋友借100萬渡日。他又否認控罪,認為是政治迫害。
法官黃汝榮最後決定將黃坤及劉夢熊的保釋金增至300萬,2日內遞交,並交出旅遊證件。
另外兩名被告商人翼小紅及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總監葉瑞娟,保釋金則增至40萬元。
案情指四名被告於09年底至11年期間,收購美國的天然氣油田時,涉嫌串謀詐騙港交所,以及東方明珠創業的現有股東與準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