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僱主指外傭「搏炒」獲賠償 外傭僱主指外傭「搏炒」獲賠償 2013年10月6日 16:06 自由黨就外傭問題進行調查,發現有超過四成僱主聘請的外傭,曾經中途斷約離職以及「搏炒」,僱主最後需賠償。 調查以電話訪問了約3100名僱主,發現有四成的外傭,曾中途毀約離職以及「搏炒」,他們會不服從僱主指示,疏忽照顧兒童以及工作態度突然變差。僱主最後需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及其他雜費,涉及最少一萬多元。 自由黨要求政府檢討入境條例,規定外傭中止合約後,須於十四天內返回原居地,杜絕「搏炒」以便轉換僱主的行為,並增設試用期及開拓更多外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