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補習教師兩度在一間幼稚園外,拖2名女童的手,早前承認2項遊蕩罪,判感化兩年及支付2000元堂費。
30歲被告鄧偉豪,由囚車押送至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決。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在判刑時指,被告犯下嚴重罪行,不敢想像如果他捉著女童手,沒有被人發現的話,後果會如何,但看過感化報告,認為被告需要幫助,而且被告亦準備好接受精神治療,所以判被告感化2年。
案情指,任職補習社的被告在今年4月,在九龍塘聖羅撒幼稚園外,尾隨一名女童到住所樓下,乘照顧女童的外籍傭工開大閘時,捉著女童的手腕,女童掙扎脫臉,家長向幼稚園匯報。
在5月,被告再次站在幼稚園門外,企圖拉住另一名女童的手,被幼稚園職員發現制止並報警。
被告鄧偉豪在03年曾經因為非禮而被判感化12個月,在今次被捕後,他向警方承認,很喜歡小朋友,拖住他們的手,令他感到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