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蘇州原副市長因受賄遭處決 杭州蘇州原副市長因受賄遭處決 2011年7月19日 17:52 因貪污被判處死刑的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及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今早已被處決。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許邁永於1995至2009在杭州任職期間,貪污受賄一億四千五百萬元人民幣及濫用職權侵吞國有公司利潤5千3百多萬元。 至於姜人傑,當局指他利用蘇州市副市長的職權受賄一億零八百萬元。法院指出,許邁永和姜人傑的案件都是典型的城市建設領域謀取利益犯罪,涉及土地使用權及房地產開發,是犯罪數額特大、情節嚴重的貪污案,當局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