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涉嫌被僱主虐待的案件,法官裁定女被告全部控罪表證成立,而男被告則部分控罪表證成立,兩名被告不答辯。而早前法醫作證時指,印傭的傷痕由自殘造成的機會不大。
衞生署法醫科新界區高級醫生潘偉明,在印傭逃離僱主家後13日為她驗傷,在她身上發現45處傷口和疤痕。
潘偉明在庭上展示多張相片,包括在印傭右上背,有多條打橫的疤痕,可能由很幼的硬物或由手指甲抓傷造成。她右臂外側有多條幼疤痕,估計曾被硬物鞭打至皮開肉綻。右邊臉和右手肘,都有三角型疤痕,可能是燒傷或由熱熨斗造成。
法醫又表示,印傭下巴及鎖骨都有可能被界力割傷的痕跡,而雙手、雙腳都有被繩索或索帶綑綁的疤痕,這些割傷痕跡和疤痕,相信都在驗傷前一周內造成。
辯方質疑,傷口會否由自殘而成。法醫指,的確有人因為不開心而界手發洩,但傷口主要集中於前臂,很少散落全身。
辯方又質疑,印傭聲稱曾被綁著手和腳,五天沒有飲水和進食,但鬆綁後繼續工作都沒有暈倒是否合理。法醫回應指,受害人血糖、四肢力量及集中力會下降,身體虛弱,工作會很困難,但難以評估會否暈倒。
控方修訂對僱主夫婦的控罪,由8項增至9項。法官裁定女被告區玉珊全部控罪表證成立,男被告戴志偉則有部分控罪表證成立,兩名被告不答辯,並傳召兩證人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