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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押後裁決龍尾工程覆核申請

高院押後裁決龍尾工程覆核申請

守護龍尾大聯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高院頒禁制令阻止龍尾的人工泳灘工程。聯盟的律師指,當局批出環境許可證是錯誤的,但法官質疑推翻環評的理據。

入稟人何來與保育人士開審前在法院外叫口號。

代表何來的資深大律師高樂賢在庭上指,政府08年完成的環評報告,結論是龍尾不是獨有,而且必不可少的生物棲息地,質疑報告有這個結論是因為沒有完全依照技術要求做,沒有提到龍尾有瀕危的管海馬。

高樂賢說,環保署署長根據這個既錯又誤導的報告,批出環境許可證是一次錯誤。

法官區慶祥多次質疑,龍尾09年才發現管海馬,有沒有證據證明管海馬08年已經在龍尾棲息。高樂賢就回應指,08年是否有管海馬不是最重要,重點是守護龍尾大聯盟去年去信環保署及行政長官提出龍尾有管海馬時,政府就應該根據《環評條例》暫停或者取消環境許可證,但政府沒有這樣做,法院應該容許他們司法覆核。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08年的環評報告只是沒有提及龍尾有管海馬,不是說沒有,說法無錯。報告亦提及當地有多種生物,但相對附近的地方數目又不算多,所以才指出龍尾不是獨有,而是必不可少的生物棲息地。即使在龍尾找到一兩隻管海馬,都沒有理據說環評報告有錯。

法官押後案件再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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