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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為麥齊光撰求情信

曾俊華為麥齊光撰求情信

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串謀詐騙政府租金津貼案,法官已聽取求情理由,中午判刑。

麥齊光呈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及多名前高官的求情信,希望法庭輕判。曾景文求情時則說,如不是麥齊光加入問責團隊,案件根本不會調查。

兩人早上先後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麥齊光抵達時被記者包圍,表情輕鬆,未有回應提問。他向法院呈交30多封求情信,包括兩名前政務司司長林瑞麟、唐英年和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求情信指,麥齊光退休時備受尊重。

代表麥齊光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求情時指出,之前的案例,都是可以選擇租津計劃或公務員自置居所計劃。但麥齊光這個案例,政府並無推出自置居所計劃,根本沒有選擇。

郭棟明又引述多份報章評論,指當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錯的是制度,麥齊光就無辜受害,法庭不應以今日的眼光,看待過去的過失,希望法官考慮判處緩刑。

曾景文抵達法庭時亦沒有回應記者提問,他呈上由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路政署及渠務處同事等寫的多封求情信,希望法庭輕判。

代表律師清洪求情時就指,事發在27年前,若不是麥齊光加入政府問責團隊,事件不會被揭發或被調查。而他事後亦已償還所騙取的租金津貼連利息,合共約120萬元。清洪又說,今次案件與之前的案例比較,金額相對較少,看不到有即時監禁的需要。

案情指,麥齊光與曾景文80年代,各自購入北角城市花園一個單位,然後互相租給對方,又簽署授權文件轉移業權,可以買賣對方的單位,藉此詐騙租金津貼合共約70萬元。廉署在去年7月拘捕兩人,出任局長12日的麥齊光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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