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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公布處理官員利益衝突指引

特首公布處理官員利益衝突指引

政府公布行政長官處理政治委任官員,涉及潛在利益衝突的指引,當中列明私人利益包括官員的家人、親友及私交好友等利益。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認為,陳茂波囤地事件反映,市民關注處理過程的透明度多於申報範疇。

這份首次公開的指引有十一頁,上載到行政長官辦公室的網頁。

指引規管所有政治委任官員,即司長、局長、副局長、政治助理及特首辦主任。

當中所指的利益衝突,除了包括官員自身的私人利益與公務有否牴觸,其家人、親友、所屬會所及協會的利益,連與官員有聯繫,或官員曾受恩惠或欠下人情的所有人的利益亦包括在內。

若認為有利益衝突,行政長官會考慮事件敏感度,以及有關官員在事件中的角色,決定可以行使酌情權的程度,又或者能否指派另一名官員處理事件。

行政長官亦可要求有關官員放棄或避免再買賣有關的投資,或將其交由其他人全權託管,在指定期間凍結任何投資交易,以及避免處理有關的個案等。

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認為,指引算是與公務員看齊,但由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囤地事件得知,公眾對問責官員的要求不僅在於申報,而要公開處理過程。

今次是首次有行政長官公布指引,是落實去年由李國能領導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其中一項建議。不過,36項建議當中,更多是關於如何把規管範圍擴展到行政長官,包括特首未經許可收受利益,即屬刑事罪行,而這部份則仍未然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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