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所偽造文書案三名被告再提堂。裁判官決定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本月23日開審。
三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多次提出保釋外出的第三被告連春仁,在無律師代表的情況下應訊。
案件涉及32份虛假文件,包括偽冒擔保函、存款證明、支票及戶口結餘證明書等,其中一份虛假文件,聲稱由滙豐銀行發出的證明書,涉及金額已高達106億美元。
首被告戴麟懿被控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及一項過期居留罪,另外兩名被告李善容、連春仁各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
控方要求法庭讀出三名被告的控罪,但他們毋須答辯,裁判官決定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於本月23日審理,區域法院判刑上限為七年監禁。三名被告並無申請保釋,候審期間三人需還柙看管。
由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擔任主席的商品交易所,於本年5月因資金不足,被收回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其後警方介入調查,先後拘捕7人,其中4人被落案起訴,本案三名被告均為內地人。至於張震遠則先後被數碼港公司及商人梁志漢,入稟追討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