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遞補機制司法覆核許可 高院審理遞補機制司法覆核許可 2011年7月11日 14:08 高等法院審理有關遞補機制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官下午決定是否受理。 申請人張德榮無律師代表,自己向法官陳詞,他認為政府提出的遞補機制內容違憲,而且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在六月底已通過動議,否決為方案進行諮詢,現時政府做諮詢,是在不合法的情況下進行。 但政府代表律師認為,基本法列明,立法會通過並生效的法律才有法律約束力,不包括議員提出的動議,並引用案例指,除非人權受到無可挽回的侵害,否則法院應盡量避免干預立法程序。而且申請人是就政府原先方案提出司法覆核,現時原方案已被修改,司法覆核並無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