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古思堯及社民連成員馬雲祺企圖焚燒區旗案,裁判官裁定兩人罪名成立,不准保釋,還柙至27日判刑。
社民連成員在東區裁判法院門外聲援。66歲古思堯和19歲的馬雲祺,被控在去年4月1日,在中聯辦外企圖焚燒侮辱區旗。
辯方律師求情時說,二人行為並非在破壞安寧下進行,法治亦不只是以法治國,希望法庭決判時,能考慮公民抗命因素。
但裁判官杜浩成說,兩人明顯有阻礙執法,不認同並無破壞社會安寧的講法。他重申區旗有象徵性,法律已規定不能破壞,判兩人侮辱區旗罪成。
裁判官會索取感化、勞教等十份報告,兩名被告不准保釋,還柙至本月27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