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發表首份報告,發現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兒童最多是自殺,其次是遇襲。委員會表示,大部分自殺的兒童都曾經透露念頭,呼籲身邊人要多關心。
兒童自我保護能力較弱,社會應該保護他們,免受死亡威脅。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檢視了08和09年,共238宗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六成半是死於自然因素、包括殘疾、患長期病患、遺傳病等,其餘死於非自然因素。
當中最多是自殺,佔26宗,原因多為學業、感情或家庭問題,最細的只有9歲;而遇襲有18宗,行兇者更多是兒童父母,
委員會指,八成自殺兒童都曾經透露念頭,呼籲他身邊的人,包括朋輩多點關心。
委員會提醒家長,子女有生存權利,不要因為自己有自殺念頭而先傷害子女。
死於自然的個案中,有6宗是嬰兒與父母同床睡覺時猝死,06、07年卻一宗都沒有。委員會提醒家長,研究顯示同床睡覺嬰兒猝死的風險,比獨睡高出5倍。
社會福利署接納報告的建議,包括加強培養兒童面對逆境的能力,又指家長培育子女要因應他們的能力,接受他們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