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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報告|圍標刑事化最高囚10年 罰款1000萬元

宏福苑報告|圍標刑事化最高囚10年 罰款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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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報告|圍標刑事化最高囚10年 罰款1000萬元

【Now新聞台】政府公布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當局亦宣布將就圍標訂立刑事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成立跨部門特遣隊,主動打擊反競爭行為。

李家超表示,委員會的報告揭示了在樓宇維修市場中,有可疑背景及黑社會分子涉操控投標結果,串通專業人士貪污舞弊,決定採納建議,賦權競委會以刑事及民事雙軌模式打擊圍標,將圍標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違者最高監禁十年及罰款1000萬元,執法部門可對嫌疑人行使法定權力,包括傳召問話及凍結得益等,亦會成立由廉署、警方及競委會牽頭的跨部門特遣隊,打擊圍標活動。

行政長官李家超:「綜合各部門的執法權力,主動出擊由特遣隊展開聯合調查或互相協作支持,提升執法震懾力,並加強情報收集及交流。」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假如圍標的活動涉及其他犯罪的行為,例如恐嚇及貪污等,執法機關亦必定會果斷執法,提出檢控。即使在個別案件證據未能支持刑事檢控的標準,涉案人士仍可能要承擔競爭事務審裁處判決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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