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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機電署分判商涉賄賂機電署工程師,在總值逾九千萬元的小型工程合約換取優待,被廉政公署控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押後至11月6日判刑。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機電署小型工程合約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其中分別為三間分判商董事兼股東的陳子榮,於2019年1月向負責處理及監督小型工程合約招標和運作事宜的時任機電署高級工程師謝聲德提供現金賄款4萬元,以換取對方傾向優待該三間分判商及兩間總承辦商,判授兩份總值約9,140萬元的小型工程合約,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成立,獲准保釋等候背景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