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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岸然涉披露國安會面內容開審 否認妨害調查及煽動

王岸然涉披露國安會面內容開審 否認妨害調查及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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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岸然涉披露國安會面內容開審 否認妨害調查及煽動

【Now新聞台】前民陣副召集人兼時事評論員王岸然涉嫌在網上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現年72歲、報稱退休、原名為黃覺岸的王岸然,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他被控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以及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王岸然否認控罪 。

控方在庭上讀出開案陳詞,指被告發布近30條涉嫌具煽動意圖的影片,內容包括要求取消國安法、主張「軟對抗」,又以粗鄙的字眼貶損官員,以及宣傳「投白票」、「杯葛選舉」等行為。

在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被告組織民間記者會討論災民支援、政府監管和圍標問題等。警方國安處人員調查是否有人試圖藉火災製造社會矛盾,與被告會面了解詳情,要求不要公開會面內容,但被告隨後發布2段影片披露會面詳情。

控方傳召警方國安處兩位證人上庭,偵緝警長黃秉翹上庭作供,在2025年12月2日、即原定召開記者會當日,約見被告到旺角警署會面,過程中有清楚告知被告需要保密,由另一位證人李百謙向被告發出《接受警方國安處會面人士的聲明書》,而被告亦在聲明書上簽署。他憶述被告曾告訴他自己曾在廉政公署工作,稱清楚「條線在哪裡」,不會透露會面內容,亦向他們告知自己有法律背景。

被告承認影片由自己主持、製作,認為自己屬於傳媒,與警方國安處會面屬於新聞,有必要讓公眾知悉。

王岸然沒有律師代表,他在庭上自行應訊,質疑兩位證人當時沒有警誡他。證人李百謙指,當日被告是以證人身份配合調查,並不是被檢控人士,因此毋須警誡。案件下周一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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