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全方位:廉署豪華酬酢的影響(三)】有觀眾說,湯顯明事件不涉及貪污成分,又認為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形成內耗;亦有觀眾指,湯顯明自行審批酬酢形同繞過法律。
前公務員總工會主席張國標指,向官員致送紀念品,應該代表所屬部門而送,而不是為對方度身訂造禮物,他認為如超出預算亦應該向上司申請,由第三者決定超額是否合理。
香港智明研究所研究總監許楨說,政府人員不應該公器私用,為對方訂造禮物以滿足對方的物質需要。
前廉署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指,在制度上,要專員提出申請要求特首審批申請確有困難,但他認為,湯顯明亦可以以便條知會特首,最低限度已知會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