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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涉嫌醉駕不顧而去,被警方落案起訴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等四項控罪。他繼續獲准保釋,下周三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66歲的立法會前議員黃錦輝到馬鞍山警署報到後,下午2時許,戴著帽及口罩離開,期間沒有回應任何提問。
記者:「是否警方於今次正式落案起訴?心情如何?現時有否打算認罪?」
警方落案起訴他四項控罪,包括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以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他獲准繼續保釋,下周三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在6月29日晚上,身兼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的黃錦輝,涉嫌在中大宿舍的停車場失控撞向一輛停泊在車位的私家車,令該車右移再撞向另一輛車,他事後不顧而去。直至警員到場後,黃錦輝才返回現場,未能通過呼氣測試,其後被捕。
事隔四日,他發聲明宣布辭去立法會所有職務,中大亦暫停他的行政職務。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酒後駕駛首次定罪最高監禁3年、罰款2萬5千元、停牌至少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