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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師會修訂實習律師合約註冊申請表,要求實習律師申請人申報有否在任何地區曾遭拘捕及紀律聆訊等資料。
律師會發通告,宣布8月1日起,實習律師申請人需要申報有否在任何地方被捕、被落案檢控、被列入通緝名單、被撤銷董事資格,或面對任何法定監管或執法機構的紀律程序、調查或制裁等。
律師會指,修訂是為了確保有志加入律師專業的人士具備未來律師應有的品格。而律政司曾在三月要求申請認許為律師及大律師的人,提交刑事定罪紀錄及法定聲明等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