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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維持生命治療預作決定條例》本周五生效,有寧養中心表示,已經與晚期病人制定預設照顧計劃,會尊重病人和家屬的意願。
政府就預設醫療指示及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立法訂明法律框架,具精神行為能力的晚期病人可以訂立指示,拒絕維持生命治療。
現時接收晚期病人的白普理寧養中心已為全部病人訂立預設照顧計劃,亦就本周五法例生效為病人更新預設指示文件。
醫管局表示,重視與病人及家屬溝通,會釋除他們的疑慮,有共識才會簽訂指示。
新界東醫院聯副顧問護師(紓緩治療)黃麗明:「一個80歲婆婆,她患有末期肺癌,她一直以來都有很多事想向家人說,有些事想交託給他們,家人認為說這些事不吉利。後來與他們解釋,簽了文件不代表放棄治療她,反而紓緩科會繼續跟進她,希望保持她在晚期最好的生活質素,最後他們都簽了文件。」
醫療團隊強調,制定指示以「慎入易出」為原則,病人即使簽署文件,亦可因應病情轉變隨時撤銷或修改細節,重新簽訂新指示。
白普理寧養中心行政總監余海欣:「可能他最初的時候不願意簽署不作心肺復甦,因為覺得自己還可以做多一些,但隨著病情轉變或末期情況更明顯,身體再多一些不適時,可以更新文件、可以改變想法,醫護團隊立即為他作出更改。」
院方又指,已為醫護人員提供相關培訓,亦會為病人和家屬舉行講座和討論,讓他們了解執行細節。醫院的寧心閣為晚期病人和家人提供溫馨的環境,讓他們共渡最後的珍貴時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