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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本月推出公務員持續學習計劃,首階段要求高級公務員每年須參與公務員學院課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須在課程取得120學分,否則該年考績評級會被降級。
楊何蓓茵接受傳媒訪問時指,計劃會要求公務員在三大範疇進修,包括領導及治理能力、國際、國家及本地事務,憲制制度、國家發展及策略,以及創新及科技。
公務員學院會安排不同的課程、講座等,會制訂每個課程相應學分,公務員要在課後作答相關提問等才算完成。而各範疇需獲得40學分,每年合共要取得120學分,否則該年考績評級會被降級,有機會影響升遷,如個別職系有額外的培訓要求要另外計算,預計兩年內會檢討計劃,目標將推至中級公務員。
楊何蓓茵相信公務員能做到要求,不會有人被罰,亦不擔心會影響公務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