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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父母|男嬰Danny獲3年保護令留宿幼兒中心 孫玉菡:從男嬰最佳利益出發

非常父母|男嬰Danny獲3年保護令留宿幼兒中心 孫玉菡:從男嬰最佳利益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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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父母|男嬰Danny獲3年保護令留宿幼兒中心 孫玉菡:從男嬰最佳利益出發

【Now新聞台】非常父母案,少年法庭向男嬰Danny批出36個月保護令,安排他留宿幼兒中心。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形容是從男嬰最佳利益出發,至於保護令可否縮短期限,要由交專業人士判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我都為人父母,最好當然是嬰孩跟隨父母生活,這一定是最好的,但為何有時候法庭都要判他去收容所、批保護令呢?就是大家經過專業人士研判,也是覺得嬰孩在收容所下成長、照顧的話,是比在父母身邊好,這方面我不多講,大家都明白的,所以這方面也是不容易的決定。但大家要倒轉去思考,如果我們不採取行動、不批出保護令、不將Danny放在收容所,現在Danny狀況會如何呢?」

至於瑞典當局正考慮將Danny父母的另一位女兒Lily,永久轉移撫養權至當地家庭。孫玉菡確認保安局及入境處正經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全力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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